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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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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嘉定区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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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地点: |
嘉定区政府A1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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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上海市统计管理条例》市府(95)5号令、《上海市统计登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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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应履
行的义务: |
如实填报统计登记申报表、并加盖公章;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科技型企业随带各级科委颁发的科技型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办理注销、变更登记、换证手续的单位、除履行上述义务外,需随带原《上海市统计登记证》(正、副本)交办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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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期限: |
当天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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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统计登记证工本费20元/本;沪价费(2004)57号;沪财预(2004)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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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纪律: |
制度公开,程序规范;热情礼貌,优良服务;秉公办事,及时正确;廉洁自律,依法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