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登记证

承办单位:     嘉定区统计局
办公室地点:     嘉定区政府A103室
办事依据:     《上海市统计管理条例》市府(95)5号令、《上海市统计登记办法》

办事对象应履

行的义务:

    如实填报统计登记申报表、并加盖公章;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科技型企业随带各级科委颁发的科技型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办理注销、变更登记、换证手续的单位、除履行上述义务外,需随带原《上海市统计登记证》(正、副本)交办事机构。
办事期限:     当天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     统计登记证工本费20元/本;沪价费(2004)57号;沪财预(2004)71号
办事纪律:     制度公开,程序规范;热情礼貌,优良服务;秉公办事,及时正确;廉洁自律,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