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生产总值
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的简称。它是一个国家(地
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
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
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全部货物和
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
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
位在一定时期内所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分
配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减去进
口货物和服务。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的三种表现形态表
现为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
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国民生产总值
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的简称。它是一个国家所有
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成果。一国常住单位
从事生产活动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初次分配过程中主要分配给该国
的常住单位,但也有一部分以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
给该国的非常住单位,同时,国外生产所创造的增加值也有一部
分以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该国的常住单位。从而
产生了国民生产总值概念,它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
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减去付给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
与国内生产总值不同,国内生产总值是一个生产概念,而国民生
产总值则是个收入概念。
国民生产总值同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的区别:从核算范围
看,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都只计算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成果, 而国民生产总值除计算物质生产部门劳动成果外,还计算非物质 生产部门的劳动成果。从这三个指标的价值构成看,社会总产值
计算了社会产品的全部价值;国民生产总值计算在生产产品和提 供劳务过程中增加的价值,即增加值,不计算中间产品和中间劳 务投入的价值;而国民收入除了不计算中间产品价值外,还不包
括固定资产折旧价值,即只计算净产值。
可比价格
指在不同时期的价值指标对比时,扣除了价格变动的因素,以
确切反映物量的变化。按可比价格计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
用产品产量乘某一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另一种是用价格指数换算。
不变价格
指用同类产品的年平均价格作为固定价格,来计算各年产品价
值。按不变价格计算的产品价值消除了价格变动因素,不同时期
对比可以反映生产的发展速度。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工农业产品
价格水平的变化,国家统计局先后五次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工业产
品不变价格和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1949年到1957年使用1952年
工(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1957年到1971年使用1957年不变价
格,从1971年到1981年使用1970年不变价格,从1981年到1990年
使用 1980年不变价格,从1990年开始使用1990年不变价格。
平均每年增长速度
在我国计算平均增长速度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习惯上经常使用
的“水平法”,又称几何平均法,是以间隔期最后一年的水平同
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速度。另一种是
“累计法”,又称代数平均法或方程法,是以间隔期内各年水平
的总和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速度。
在一般正常情况下,两种方法计算的平均每年增长速度比较接
近,但在经济发展不平衡,出现大起大落时,两种方法计算的结
果差别较大。
本《年鉴》内所列的平均每年增长速度,除固定资产投产是用
“累计法”计算以外,其余均用“水平法”计算。从某年到某年
平均增长速度的年份,均不包括基期年在内。如建国四十三年的
平均增长速度是以1949年为基期计算的,则写为1950—1992年平
均增长速度,余类推。
各个计划时期
表内所用各个“时期”代表的年份如下:恢复时期为1950年到
1952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简称一五时期)为1953年到1957
年;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简称二五时期)为1958年到1962年;
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简称三五时期)为1966年到1970年;第四
个五年计划期(简称四五时期)为1971年到1975年;第五个五年
计划时期(简称五五时期)为1976年到1980年;第六个五年计划
时期(简称六五时期)为1981年到1985年;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
(简称七五时期)为1986年到1990年;第八个五年计划时期(简
称八五时期)为1991年到1995年。
国有经济单位
指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各种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各级国家
机关、人民团体等单位。
集体经济单位
指生产资料归公民集体所有的各种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农村
各种经济组织经营的农、林、牧、副、渔业,乡、村经营的企业、
事业单位;城市、县、镇以及街道举办的集体经济性质的企业、
事业单位。
私营经济单位
指生产资料归公民私人所有的单位。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私营
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经济单位
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共同投
资组成新的经济实体。包括紧密型联营企业,半紧密型联营企业
和松散型联营企业。
股份制经济单位
指全部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投资举办
企业。主要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投资经济单位
指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
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中国大陆境内开办企业。包括中外
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港、澳、台投资经济单位
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的
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大陆举办企业。包括
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独资企业。
三次产业
根据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的顺序对产业结构的划分,产品直
接取自自然界的部门称为第一产业,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
门称为第二产业。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称为第三产
业。它是世界上通用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
我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副业和渔业)。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工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
蒸气、热水、煤气)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由于第三产
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
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流通部门,二是
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
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
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公用事业,
居民服务业,咨询服务业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水利服务业和水利业,公路、内河
(湖)航道养护业等。
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
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科学研
究、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
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
察等。
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用于最终消
费和投资,以及净出口的货物和服务支出总额,它反映本期生产
的国内生产总值的使用构成。这一总量就是支出法测算的国内生
产总值,具体包括总消费、总投资和净出口。
总消费
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
也就是常住单位为满足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从本国经
济领土或外国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不包括非常住居民
在本国经济领土内的消费支出)。总消费分为居民消费和社会消
费。
(1) 居民消费 指常住居民在一定时期内对于货物和服务
的全部最终消费。包括居民以货币直接购买的各种消费品和直接
支付的房租、交通、医疗、文教等各种服务费支出;居民本期自
产自用的消费品和自有住房的虚拟消费;居民以实物工资形式获
得的各种生活消费品等。不包括居民用于购买房屋和生产的支出。
(2) 社会消费 指政府部门的总产出扣除其销售收入后的
价值。也就是指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将其生产活动总成果提供给政
府,由政府部门购买并提供给全社会享用的社会消费支出。
总投资
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对固定资产和库存的投资支出合计,
分为固定资产形成和库存增加两项。
(1) 固定资产形成 指从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购置、转
入和自产自用的固定资产中,扣除已有固定资产的销售和转出后
的价值。固定资产形成包括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筑工程、安装
工程和设备器具购置价值,以及新增役、种、奶、毛、娱乐用牲
畜和新增经济林价值等。
(2) 库存增加 指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库存实物量变动的
市场价值。期初与期末差额为正值表示库存增加,负值表示库存
减少。具体包括本期购买的原材料、燃料和储备物资等商品库存;
本期生产的产成品、半成品和在制品等产品库存。
净出口
指出口与进口的差额。出口包括常住单位向非常住单位出售或
无偿转让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总值;进口包括常住单位从非常住
单位购买或无偿得到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总值。由于服务活动提
供与使用同时发生,因此服务的进出口业务并不发生出入境现象,
应把常住单位从国外得到的服务作为进口,反之,非常住单位从
我国得到的服务作为出口。
固定资产折旧
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而应提取的补偿价值,它反
映了全部固定资产在本期生产中的资产转移价值。各类企业的固
定资产折旧是指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折旧费。对不计提折旧的单
位,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部队和居民住房则应进
行虚拟折旧。
劳动者报酬
指劳动者为常住单位提供劳务而获得的各种报酬,它反映劳动
者参与增加值创造而获得的原始收入。具体包括从各种来源开支
的货币工资和实物工资,即单位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形式,
从成本、费用和利润中为劳动者支付的各种开支,以及个体和其
他劳动者通过参加社会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各种劳动报酬。
生产税净额
指生产税与补贴之差,它反映政府从本期创造的增加值中所得
到的原始收入份额。生产税是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和规费,具体包括销售(营业)税金及附
加、增值税、管理费开支的税、应交纳的养路费、排污费和水电
附加等,以及烟酒专卖上缴政府的专项收入。补贴与生产税相反,
是政府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收入转移,因此视为负税处理,包括
政策亏损补贴、粮食系统价格补贴、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收入等。
营业盈余
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固定资产折旧价值、支付劳动者
报酬和上缴政府生产税净额后的余额,它反映企业参与增加值创
造而应得到的原始收入份额。该指标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但
要扣除利税后项目中支付的工资、福利及公益金等。
直接消耗系数
指某一个部门生产单位总产出需要直接消耗各部门产品和服务
的数量,也称为投入系数。它反映该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直接的
技术经济联系和直接依赖关系。
完全消耗系数
指增加某一个部门单位总产出需要完全消耗各部门产品和服务
的数量。完全消耗系数等于直接消耗系数和全部间接消耗系数之
和,它是全面揭示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技术经济的全部联系和相
互依赖关系的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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